不知從何時開始,情人們之間流行起藉致贈對方熊的絨毛玩偶以表達愛意。 起初以為其中的理由很簡單,只是因為熊憨厚的樣子很可愛,而它們軟綿綿的身軀及觸感總讓人想起情人的擁抱。 直到情人節前夕在格友二木家讀了這篇文章,他說:「送兩隻熊說『熊熊愛上你』,再說一遍『雄雄愛上你』(台語發音),被識破了還可以再說一次『是熊熊愛上你』,找個不尷尬的台階下……被表白的人是要欣然接受或裝傻就悉聽尊便囉!」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像一般送禮一樣,這小小的動作中其實隱含著大大的玄機呀! 第一句「熊熊愛上你」是含蓄的表白,意指自己就是那隻笨拙、不善於表達情感的熊,也暗喻把自己送給內心愛慕的對方,如果對方也心有靈犀,表示兩人或將有甜蜜的未來可言。 第二個「雄雄愛上你」強調的是「忽然愛上你」,這就讓我感到好奇了。先說這個「愛」字吧!如果它指的是迷戀,便不足為奇---我們常會在心裡描繪好一幅夢中情人的影像,可能是溫柔多情,或許是粗獷帥氣,一旦有相符合、足以令自己驚為天人的人選出現,我們可能失控的追逐該身影而去,無法自拔,如同對偶像的瘋狂崇拜。幸好,既然是一時的迷失,只要某些變數出現,夢醒時分總有一天會來臨。
如果「愛」指的是愛情呢?我們會「忽然」愛上一個人嗎?---所謂的一見鍾情---只見到第一眼,便義無反顧的戀上,除了對方誰也看不見,一天沒看見那人便茶不思、飯不想,甚至以為自己的真命天子或天女已經出現,會這樣嗎?
這應該是發生在古時候的情節吧!特別是針對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千 金小姐而言,由於可以見到的男人不多,隨便一位異性表達善意的眼神或肢體動作都可以給予她無限美妙的遐想,甚而決定託付終身,如果遭到父母親反對,更索性演出私奔戲碼,說來淒美也不可思議。
但我周遭就有這種「見一個,愛一個」的朋友,自從認識以來,每隔一陣子,就會聽說她宣稱自己「又」墜入愛河了,每每見她為著某位只有幾面之緣的異性而臉紅心跳、方寸大亂,勸也勸不聽、勸不醒,總令我為之冷汗連連。
只因為我知道:剛開始的情投意合都只是戀,戀上一個人很容易,愛則必須經過千錘百鍊。相較於快火大炒、速成的愛情,我還是覺得歷經細火慢燉、按部就班的愛情比較有成功的可能,就算最後由濃轉薄,至少也算品嚐過過程的甜蜜,遺憾的感覺會淡然許多。
最後,我想問的是:與其送我禮物,可以折現嗎?因為我對絨毛玩具過敏,而且,還是現金比較實用,我沒說錯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