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Angel↑
G被交往了兩個月的男友B「甩」了,
其實也說不上分手啦,就是在第一次約會發生親密關係後,
彷彿人間蒸發一般,「謝謝,不要再連絡!」
「我彷彿成了雙衛生筷,不只讓人一折為二,還被任意丟棄呢!」
曾經,對純純的愛憧憬不已的她對於性懷抱著恐懼與排斥,
「可不可以只談柏拉圖式的戀愛就好?」
但最後,她還是向現實妥協,選擇用身體交換承諾,
在沒有得到認同,反被置之不理的情形下,
她會有這樣的氣憤與哀怨反應,也屬理所當然。
時代再怎麼進化,某些女人「因為你對我怎樣了,所以要負責」
(不是指婚姻,在此為後續的情感發展)的觀念仍然屹立不搖,
畢竟我們都不是玩家,沒有那麼瀟灑。
然而,在感情中,只維持三分鐘熱度的前恭後倨,
不一定是由於男人「占了便宜,所以賣乖」---
反正已經得手,沒有必要再珍惜;
也不必然是緣於女生的配合度不好,彼此「性不合」,
有極大的可能是「個性不合」,
或說愛情總有變數,現實是殘酷而不堪考驗的,
相處前一切皆是美夢,見面後可能發現原來一切都只是噩夢一場。
而為了不讓噩夢繼續,
「分手」一直是現代男女在感情難以為繼時的首要課題,
處理得不好,輕則成為社會事件,重則鬧出人命,
也難怪有人認為愛情大不易---
我愛他,他不愛我令人心痛;他愛我,我不愛他使人頭痛;
被不該的人愛上讓人胃痛;愛上不該愛的人難免搞得自己全身刺痛。
而最令人反胃作嘔、不可置信的是,
消失了一段時日之後,B卻又突然出現,有意無意關心著G,
G雖然曾恨得咬牙切齒,畢竟已經過調適,
倒也不計前嫌,以朋友的身分重新接納他。
在一次閒聊中,他們談起上一次的性愛,
在G對B的技巧和體力都大力讚揚之後,
B竟然洋洋得意的説:「那有機會幫我介紹女朋友吧,我想多嘗試。」
天哪!這個男人的腦袋裡究竟裝著什麼東西?
G是緣於為人寬厚而念舊才對他多所鼓舞,
他竟然仗著自認高人一等的性能力,
囂張狂妄到了極點、厚顏無恥到了破表,
更自戀自大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
不為之前的不告而別心懷愧疚也就算了,畢竟愛情勉強不得,
但他如今是將前女友當作「專牽紅線的媒人婆」,
還是「呷好道相報的美食家」?
在我的觀察和想像中,男人﹝包括女人﹞與對方分手的手段不外乎---
耍無賴:我已經愛上別人了,妳請吧!
裝軟弱: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妳,妳去找更棒的人好嗎?
逞英雄:妳喜歡上那個XXX了對不對?我願意成全你們!
扮小人:我媽不希望我們再在一起!
裝聾作啞:音訊全無、 一去不回頭
裝瘋賣傻:搞些荒謬或愚蠢的小動作,讓女生退避三舍
......
我已經不知該如何界定這個男人的行為,
我的某些觀念於此已然紊亂、混淆不清。
「也許他是想讓妳唾棄他才故意這麼說的,
為的是要妳徹頭徹尾忘了他吧!」
明知可能是謊言,我卻這樣安慰G。
其實我心知肚明,B又何必這麼做呢?
G從來只是暗自神傷,根本沒想過糾纏他。
真的好想告訴B:
看在曾受你貌似忠良的虛偽外表所矇蔽,
因而為你進貢過不少褒揚之言的過錯上,
為了贖罪,我已經泯滅良心、勉為其難的替你把好話說盡,
請不要再丟男人的臉了,下次要和女友分手,做得漂亮一點吧,
與其形象盡失,何不乾脆一路消聲匿跡到底?
就算不能讓對方對你念念不忘,至少別要人家恨得牙癢癢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