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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Angel


G被交往了兩個月的男友B甩」了,


其實也說不上分手啦,就是在第一次約會發生親密關係後,


彷彿人間蒸發一般,「謝謝,不要再連絡!」


「我彷彿成了雙衛生筷,不只讓人一折為二,還被任意丟棄呢!」


曾經,對純純的愛憧憬不已的她對於性懷抱著恐懼與排斥,


「可不可以只談柏拉圖式的戀愛就好?」


但最後,她還是向現實妥協,選擇用身體交換承諾,


在沒有得到認同,反被置之不理的情形下,


她會有這樣的氣憤與哀怨反應,也屬理所當然。



時代再怎麼進化,某些女人「因為你對我怎樣了,所以要負責」


(不是指婚姻,在此為後續的情感發展)的觀念仍然屹立不搖,


畢竟我們都不是玩家,沒有那麼瀟灑。


然而,在感情中,只維持三分鐘熱度的前恭後倨,


不一定是由於男人「占了便宜,所以賣乖」---


反正已經得手,沒有必要再珍惜;


也不必然是緣於女生的配合度不好,彼此「性不合」,


有極大的可能是「個性不合」,


或說愛情總有變數,現實是殘酷而不堪考驗的,


相處前一切皆是美夢,見面後可能發現原來一切都只是噩夢一場。



而為了不讓噩夢繼續,


「分手」一直是現代男女在感情難以為繼時的首要課題,


處理得不好,輕則成為社會事件,重則鬧出人命,


也難怪有人認為愛情大不易---


我愛他,他不愛我令人心痛;他愛我,我不愛他使人頭痛;


被不該的人愛上讓人胃痛;愛上不該愛的人難免搞得自己全身刺痛。



而最令人反胃作嘔、不可置信的是,


消失了一段時日之後,B卻又突然出現,有意無意關心著G,


G雖然曾恨得咬牙切齒,畢竟已經過調適,


倒也不計前嫌,以朋友的身分重新接納他。


在一次閒聊中,他們談起上一次的性愛,


在G對B的技巧和體力都大力讚揚之後,


B竟然洋洋得意的説:「那有機會幫我介紹女朋友吧,我想多嘗試。」


天哪!這個男人的腦袋裡究竟裝著什麼東西?


G是緣於為人寬厚而念舊才對他多所鼓舞,


他竟然仗著自認高人一等的性能力,


囂張狂妄到了極點、厚顏無恥到了破表,


更自戀自大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


不為之前的不告而別心懷愧疚也就算了,畢竟愛情勉強不得,


但他如今是將前女友當作「專牽紅線的媒人婆」,


還是「呷好道相報的美食家」?



在我的觀察和想像中,男人﹝包括女人﹞與對方分手的手段不外乎---


耍無賴:我已經愛上別人了,妳請吧!


裝軟弱: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妳,妳去找更棒的人好嗎?


逞英雄:妳喜歡上那個XXX了對不對?我願意成全你們!


扮小人:我媽不希望我們再在一起!


裝聾作啞:音訊全無、 一去不回頭


裝瘋賣傻:搞些荒謬或愚蠢的小動作,讓女生退避三舍


......


我已經不知該如何界定這個男人的行為,


我的某些觀念於此已然紊亂、混淆不清。


「也許他是想讓妳唾棄他才故意這麼說的,


為的是要妳徹頭徹尾忘了他吧!」


明知可能是謊言,我卻這樣安慰G。


其實我心知肚明,B又何必這麼做呢?


G從來只是暗自神傷,根本沒想過糾纏他。



真的好想告訴B:


看在曾受你貌似忠良的虛偽外表所矇蔽,


因而為你進貢過不少褒揚之言的過錯上,


為了贖罪,我已經泯滅良心、勉為其難的替你把好話說盡,


請不要再丟男人的臉了,下次要和女友分手,做得漂亮一點吧,


與其形象盡失,何不乾脆一路消聲匿跡到底?


就算不能讓對方對你念念不忘,至少別要人家恨得牙癢癢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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