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家愛亞女士所寫著的長篇小說《曾經》陪伴在我身邊
超過二十年了,我們有過不少心靈交會的美好時光。
女主角芳儒在十歲那年認識了志維和志紹,
在兩小無猜的情懷中,
微妙的「三人行」情節為他們往後的人生寫下糾葛的伏筆。
而後,他們各自搬離原來的居住地,
直到芳儒十六歲時重返故里訪友,與志紹重逢,並邂逅了另一個
即將在芳儒的生命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男人---
黎平石(由黃仲崑飾演)。
黎平石帶給芳儒的感動是:
在她暑期的返校日當天突如其來的出現、在大雨中陪伴她過橋,
還有頗令人瞠目結舌的,讓她目睹他與女同事手牽手的一幕,
致使芳儒一時無法釋懷,兩人的交往因而暫且劃下句點。
高中畢業後,芳儒因為聯考失利又沒有找到工作而賦閒在家,
這時,志紹在學校中巧遇她的二姐,於是尋了來,
這是他們的第二次相逢,自青澀中跳脫而出,
此刻的他們由互相肯定而慢慢發展出穩定的戀情。
而後,芳儒進入廣播電台工作,在二十四歲生日這一天,
意外得知志紹一直與另外一名女性交往,
兩人有意一同前往美國進修,芳儒深受打擊,幾乎一蹶不振。
數年後,罹患癌症的志紹返台接受治療,
芳儒前往接機,並見到分別多時、早已成家的志維,
距離他們的初遇已歷經二十八個年頭,
人事全非的場景使得他們的重聚增添了幾許驚喜與慨然。
(倪淑君小姐飾演中年的芳儒)
於志紹住院期間,黎平石由美國來台,
此時的他已是一位在國際間頗具盛名的畫家,
相見之後,芳儒過往的記憶逐漸被拉回,
她發現自己還是愛著他的,於是他們重修舊好;
可惜平石要的不是婚姻,芳儒再度受到傷害,
但她無法割捨心中對他的愛戀。
爾後,
因追隨情人而去而拋家棄子的志紹的母親趕來醫院探視,
終於在兒子嚥下最後一口氣前獲得諒解,
整個故事與其生離死別的悲涼
於是在低沉嘶啞的誦經聲中迴盪不已、再三縈繞……
如果你問我:這樣的《曾經》著重的究竟是什麼,
我想,是「愛」吧---手足之愛,男女之愛,朋友之愛。
對芳儒來說,即使被遺棄、被背叛,
她終究難捨心中對人的信任、對愛情的期待,
當平石問她:「妳幾月生的?雙魚?還是牡羊?」
芳儒不置可否,只答:「我但願是一匹狼!」
「狼吃了羊,使牧羊人驚訝憤怒的是經濟損失,不是道德是非,
我們身非牧人,也就無動於衷」,王鼎鈞先生說;
然而,我無法無動於衷,
讀這本書,我時而心神飄蕩,時而泫然欲泣,
我明白自己是細膩而善感的,
但是,「愛」的力量一向就是這麼撼動人心的,不是嗎?
「在平凡的人生路上,若想走得鏗鏘有聲,就得有愛」,
這是愛亞女士在書扉上的題字,
雖然我不能確知我的人生是否走得鏗鏘有聲,
但我將不放棄愛---愛自己,也愛別人,
這是我所能決定的事,我深深的明瞭。
後記:公共電視台曾於2006年將《曾經》改編為電視劇,
蕭淑慎小姐所詮釋的高中時期的「芳儒」是那樣的深入我心啊,
可惜因一時不察而誤入歧途,
致使她很可能將永遠消失在螢光幕前,如一顆閃亮星辰之殞落,
每讀該書,這總是隱隱的遺憾及感嘆,
一步錯步步錯,僅此引以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