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釋你自己,




因為喜歡你的人不需要,而不喜歡你的人不會相信。」




這是我很喜愛的一句名言,近日裡它尤其深得我心。




(這是題外話:




和老公吵鬧不休的名女人或許同樣需要這句話的勸慰與勉勵---




如果她沉得住氣。)


 




為什麼要解釋自己呢?




自我表白,通常為的是被誤解了,心中有所委屈,




希望得到對方或第三者的諒解或支持甚或歉意,




最主要的目的在於闡述「我不是你(們)想像的那種人」;




然而,你是怎樣的人你自己知道就好;




你是怎樣的人和其他人沒有那麼密切的相關;




也因為對於早有成見在先的人,你的辯護不過是自取其辱,




並且讓有理說不清的狀況雪上加霜




更由於當一個人挺身捍衛自己時,同樣足以激發他人的防衛心;




於是最後,你不但得不到原先以為可以得到的諒解或支持甚或歉意,




你還會非常失望和懊惱,「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還不如一開始就保持緘默。


 




事實難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沉冤難有得雪的一日,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不辯解的話,那我受的屈辱怎麼辦?」




有人建議以行動證明一切,




也好,便繼續默默的做吧,




終於有一天你會真正放下,




到那時無論任何人、任何事,都再也傷害不了你,我想。


 


好友來函:不說話沒關係,請「將心打開,讓陽光照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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