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我晃到十點才回家,


一進門,老鄭便催促道:「妳跑一趟派出所。」


「幹嘛?」


「我不是撿到一支手機嗎?失主說她沒空來拿,


妳先把它送過去,我請她明天去領。」


「喔!」我不大情願的又出了門。


 



「我老公撿到這支手機,失主說會來領。謝謝。」


放下東西,我準備要離開了,杯杯一號沒特別說什麼,


「妳留個資料吧!才知道有需要時要聯絡誰。」杯杯二號卻道。


「蛤!我又沒動過那手機!」


個資是很敏感的東西,難不成把我當成鹹魚飯(嫌疑犯)嗎?我忖道。


這時候杯杯三號忽然飄過來,板著臉說:「那妳來做個筆錄吧!」


筆錄!有必要搞這麼大嗎?但我還是乖乖坐了下來。


三號回撥了失主的來電,和對方盧了半天,


還把sim卡拆起來看,卻又不了了之。十分鐘過去了。


 


然後就開始問我相關問題---妳老公為什麼不來?妳的家境如何?


重覆問了幾遍,一面不很熟練的把資料輸入電腦(還打了兩個錯字),


我心裡很賭......氣,暗道:「換我老公來,你保證不後悔?


我的家境不好,就可能貪圖人家的財物嗎?」


(談話進行中,上司還交代他:


「以後這種事交給內勤就好,你還有巡邏的任務。」什麼跟什麼啊!)


而且他竟然不知道所裡的電話號碼,還是我告訴他的,超瞎!


最後要我在筆錄上捺了指紋,交給我一張拾得物的收據。


這時牆上的鐘已經指向十一點五分。


 


一走出派出所,老鄭正好趕來,臉色鐵青著,大聲道:


「不過是交個普通的手機,有需要花一個小時嗎?」


還好我急忙勸阻,拉他回家。


 


朋友A說杯杯可能是想問我的三圍,我說342434


這樣算謊報嗎?會不會被嚴刑拷打?


朋友B說杯杯可能是看我可愛,想問我的手機號碼,


還要我當作坐了一個小時免費的檯,我跟他說:


「只有男人才喜歡制服妹。」


(怪咖的玩笑話大家不要當真。)


 


老鄭的反應也不無道理,撿拾手機是出於一念之善,


但在和警務人員接觸的過程中,我感受到的是被質疑、不受尊重,


我明白公事要公辦,也很願意配合,


但過於制式的流程和不認真的態度究竟是在便民還是擾民呢?


 


害我沒看到「復仇者聯盟」的首播,真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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