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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對女兒仍千般疼愛,和前妻卻早已不再聯繫,兩忘煙水裡。


我問,有這麼糟嗎?身邊是有這樣的一對朋友,分手了,但為了孩子免不了有接觸,她曾告訴我,對對方的恨意之深,到了一聽見他的聲音就會反胃作嘔的地步,即便只是透過電話,話筒往往搖身一變成為燙手的山芋,讓她無法再心平氣和的和他說上一句話。


也許因為還訝異著你已離婚的消息,我沒聽清楚你的答案。


直到你解釋,不互通信息是為了不想給彼此「也許能復合」的錯覺,才可能讓彼此決心拋下過去、迎向未來,以壯士斷脕般的毅然決然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第二春。尤其她還年輕,你不想耽誤她。


還好,並不算太糟。


可是,這樣會不會太絕情了呢?大家不是都認為就算無緣做夫妻,也可以還是朋友嗎?在那一瞬間,想起了先生的一位老同學。他愛面子,不肯告訴我們已經和前妻各分東西的事,卻又對她緣已盡,情未了,我們雖然心知肚明,更對他的癡心寄予同情,卻也無能為力。


有那樣一個凌晨,三點多了,我正沉醉在夢鄉之中,突然被淒厲的電話鈴聲驚醒,是他,要找她,但撥錯了號碼;我聽出了他話語中濃濃的酒意,也因而有了一個失眠的夜。這樣有些失控的突發狀況,與其說是舊情難了,毋寧說是一種折磨與煎熬,試想:有幾個人能忍受得了常常要在夜半時分因為可怕的突如其來的鈴聲而醒轉,而嚇出一身冷汗,甚至還得面對接下來輾轉難眠的漫漫長夜?於是,我似乎能了解你的「絕情」。


無論是社會新聞中或我們周遭,都有太多太多釐不清的感情糾葛。當愛情已然走到死胡同,我們總是不願面對現實,還要苦苦糾纏,還想極力挽回。當發現大勢已去,有人決定以結束生命做為報復,更鑽牛角尖的,或是要情人看刀,或選擇玉石俱焚,徒留天長地久的遺憾,誰也沒有因為曾經刻骨銘心的愛而受惠。


執著於自憐自戀是多情,提得起放不下是濫情,這些情緒使人變成脫韁的野馬,天南地北胡亂闖去,不知道懸崖在哪裡。


能夠「無情」的才是真正懂得愛的人,因為他們明白世事無常,不能強求,對他們而言,愛情也好,人生也罷,皆可以「也無風雨也無晴」,不論外在環境如何變化,唯有心如止水。


我想,該放手的時候,就別再緊握,互相給予海闊天空的自由吧,這樣,或許能為將來的驀然回首甚而意外的重逢,寫下無所怨悔而美麗的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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