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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圖片,只是取其象徵之意



是什麼時候的事呢?成為字虐狂。


依稀記得,從識字開始,我就很喜歡看課外讀物,


只要有一本閒書,就可以安分且安靜的沉醉於其中,


自得其樂上幾個小時;


國小時期的朗讀和演講,國中時期的漫畫和小說,


應該也是讓我戀上文字的推手:


更別提爾後包羅萬象的閒書,只要是看得下的,什麼都看。


所謂讀而優則寫,再加上父親所傳予的文藝細胞,


於是一頭栽進文字所編織的層層疊疊的網,就這麼再也脫不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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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翻閱了作家孫緯芒先生的《感情事件》,


在其筆下,男主角皆因身懷音樂、繪畫、文學與攝影等才藝


而備受女性青睞,


文學儼然成為擄獲芳心、坐擁愛情的工具,


我不禁自問:可曾因為具備的這項雕蟲小技而獲致哪些益處?


名氣嗎?哈哈!基本的自知之明我是有的---


總不能沒有先掂過自己的斤兩,就膽敢在江湖上走跳;


事實上是心知肚明,以我這樣的小咖,


與成名一事是沾不上親,帶不上故的,由於早有心理準備,


所以對於即使已經蹉跎了不少歲月,到了今天還是無名小卒一個的處境,


不會太感到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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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求的是一夕爆紅,我倒知曉一捷徑---


不如去寫香豔刺激到令人血脈賁張的十八禁情色文學。


有一次,格友介紹我前去觀賞某部落格,


哇!近百萬的人氣指數,讓人心生羨慕呢!


可其實我是想評論些什麼的,為了不落人口實,只好作罷,


畢竟寫文和賞人的人乃各取所需,尺度自在人心,不是我說了算。


此一事件讓我思量過:同樣是為文,相形之下,


像我這樣實實在在、一步一腳印的創作者,不就等同於傻子了嗎?


一路中規中矩的走來,圖的究竟是什麼?


只因以「君子」自居,是故有所為,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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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求不得「名」,當然也沒有附加價值:「利益」,


雖然坦而言之,實質的回饋是有的,


林林總總加起來數千元的稿費及一些沐浴用品禮盒總算聊勝於無,


可惜若要仰賴這些而生活,早已餓死。


不如記取某格友大哥致贈的禮物,


他說:「就權充是辛苦爬格子的獎勵吧!」


感謝與感動的心情讓得我差點掉下眼淚,那一瞬間,


一切都值得了---


在「文字獄」中遺失的青春、耗費的精神、扼殺掉的腦細胞、


形單影隻的孤獨……


我所等待與期盼的,


不過就是像那樣被了解的一刻以及雖細微卻巨大的掌聲,


已經足夠了,真的,好感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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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或許可以說,文學中的我乃是未蒙其利,已先受其害。


像我這樣會以創作文字成就自我精神虐待的人類,


總是天生帶著起幾分悲情性格的,


這種要不得的特質曾為我招引過幾樁「不甚如意」的感情---


是我不善於經營,致使原本還算融洽的感情因之無疾而終;


難免感傷。


畢竟我不是在愛情世界中長袖善舞的那種女子,


我無法像精準操縱與掌控文字一樣,精準操縱與掌控自己的愛情---


前者若似反掌折枝之易,後者則難如登天。


唉!甚至於我的人生、情緒、理智也一樣,都曾有失控的紀錄,


那麼,文字於焉變成在我管轄範圍內唯一能為我所駕馭、操控的東西,


雖然偶也會有瓶頸,突破那道關卡的成就感卻又形成下一次投入的動力,


所以呢,當我說:「我將寫作當成玩樂」(其實是寂寞的時候多)時,


還請不要認為我變態,我頂多就是不太理性的字虐狂---


用文字來自我虐待的狂者罷了。


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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